畫作主人索賠25萬元,法院一審判賠6500元
一幅保留價25萬元的“黃永玉畫作”,幾經流拍,還遺失了題跋。拍賣行沒做成生意,還被畫主告上法庭,索賠25萬元。日前,思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拍賣糾紛案。
夏先生收藏了一幅署名“黃永玉”的畫作《考拉老弟》,2012年6月,他將畫作委托給廈門一家拍賣行拍賣,約定保留價為25萬元。拍賣行先后進行了三次拍賣,但都流拍了,他們表示,原因主要是價格虛高,且無法證實是黃永玉的真跡。拍賣行隨后又將這幅畫轉委托給一家北京和一家浙江的拍賣行拍賣,但浙江這家拍賣行卻在拍賣期間不小心把畫作的題跋弄丟了。
被弄丟的是一則書法題跋,署名為“張人希”。資料顯示,張人希曾擔任廈門書畫院副院長、廈門市美協副主席,已于2008年去世。夏先生隨即以題跋遺失和對畫作保管不善,將拍賣行告上法庭并索賠25萬元。
弄丟了題跋,是否就要按畫作的保留價賠償?這是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。法院委托第三方價格事務所對遺失的題跋進行評估,最終得出的評估價為4500元。夏先生還指出畫作上存在蟲蛀瑕疵,而法院認定拍賣行無法證明這些瑕疵是在他們拿到畫時就有的,因此應承擔2000元的賠償責任。最終,法院判定拍賣行賠償夏先生6500元。
【名詞解釋】
題跋 寫在書籍、碑帖、字畫等前面的文字叫做題,寫在后面的叫做跋,總稱題跋。內容多為他人書寫的品評、鑒賞、考訂、記事等。